屏東某鄉代侵犯原鄉女「判決出爐」 遭縣府解職不遞補

屏縣府民政處表示,該鄉代已依法解職,而依選罷法規定,該選區代表不遞補。(謝佳潾攝)

屏東原鄉女子小美(化名)懷抱期望從北部返鄉工作,不料2022年父親節前夕在部落遭到3位哥哥侵害,當中1人還在羈押期間選上鄉代,全案在日前由最高法院判決確定,3人依強制猥褻罪各處有期徒刑4年6月,對此,縣府民政處表示,已依法解職,而依選罷法規定,該選區代表不遞補。

前年小美勇敢站出來表示,「我從沒想過,有一天,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猶豫許久,決定還是自己說出來這件事,是對於人生歷程的記錄,也是希望不會再有人遇到跟我一樣的事,更重要的是,願能制止這陣子對我的毀謗、杜撰與全部不實的敘述。

她說,「是的,我被侵犯了。」那天是父親節,纔跟爸爸傳訊息說:「一切都好」之後,就被3位部落的哥哥侵害了,其中2位還是爸爸。我像個被扔掉的垃圾倒在牀上,用全身僅存的力氣打電話求救,最後錄下求救的語音訊息給離我家最近的人,我才被撿起。

回到了家,第一反應,就是洗澡,我恨不得把我身體他們碰過的每一個地方都刷乾淨。事後也在親友建議下看了身心科,醫生知道事情後,便職權通報社會局,再聯繫警局,案件走入正式司法程序。

據瞭解,其中一人是原鄉代表候選人,事後還傳訊說「我可以停止選舉,可不可以給個機會當面道歉」,但她還是堅定走完司法過程。

全案在今年12月5日由最高法院判刑確定,3人依強制猥褻罪各處有期徒刑4年6月。

對此,縣府民政處表示,該名鄉代已依法解職,而根據選罷法規定,該案是犯刑事案件,所以該選區代表不遞補。檢方則表示,待收到法院相關卷證後,將盡快依法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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