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僱「高年級生」老闆看過來! 4大補助計劃一次看

勞動部推出的中高齡就業專法,爲的就是留住中高齡專業人才。(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勞動部去年12月4日就上路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簡稱:中高齡就業專法)已施行一段時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在日前也爲了配合專法推出的多項補助計劃,爲的就是讓僱主更有意願聘用中高齡及高齡勞工

發展署表示,中高齡及高齡勞工具有工作穩定性及豐富經驗,如早早退出職場,是人力資本的流失,更是僱主的損失,因此推出《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劃》、《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劃》、《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劃》、《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劃》,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續留或退休後重返職場,並鼓勵僱主善用本次公告的多項補助計劃,留用將屆退的員工,並可運用政府資源提供64歲的員工退休再就業相關服務營造友善就業環境

一、《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劃》

補助僱主持續僱用屆齡強制退休年齡(65歲)員工達30%、僱用達6個月以上且繼續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者,前6個月每月補助1萬3千元,第7至18個月每月補助1萬5千元;以110年申請案爲例,如A公司於今年度滿65歲員工有3人,公司經評估後預定繼續留用1人,該名員工雖屆臨退休但也願意延後退休,則A公司預定留用比率達33%,已超過30%,即可提出申請,俟持續僱用6個月以上且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以申請前3個月的平均薪資計),即可領取補助。

二、《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訓練補助實施計劃》

爲強化即將屆臨退休的64歲中高齡者工作技能,鼓勵僱主爲其辦理退休後再就業準備相關措施。如僱主指派64歲員工赴外到國內公開招訓的訓練單位參加職業訓練,爲其退休再就業做好準備,可申請70%的訓練費用補助。

三、《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劃》

如果僱主爲64歲員工辦理或提供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服務,可申請諮詢費用或講師鐘點費等相關補助,也可多單位聯合申請,每一僱主每年最高可申請50萬元。

四、《僱用退休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補助計劃》

針對聘僱已退休65歲以上員工傳承專業技術及經驗,提供實務技術指導或擔任教育訓練講師,促進世代合作與傳承,如事業單位所聘僱的退休高齡者具有專業技術及經驗者,可提出計劃申請補助,每位受僱用的高齡者每年最高補助僱主10萬元,每位僱主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