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道代理商應納管!NCC前副主委翁柏宗:動不動就要斷訊鬧笑話

財團法人若宇法律文教基金會有澤法律事務所共同於2020年2月7日主辦「有線電視市場紛爭頻道上下架紛爭與解決機制研討會,NCC前副主委、發言人翁柏宗擔任與談人。(圖/記者陳世昌攝)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有線電視授權費、斷訊爭議不斷,NCC前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7日指出,爲了消費者權益產業良性發展,頻道代理應該適度進入NCC的行政管制;有線電視需要做一個有共識修法,否則真的會被人笑話,動不動就要斷訊不是很好,對消費者傷害、業者形象都不好。若宇法律文教基金會、有澤法律事務所7日共同舉辦「有線電視市場之紛爭與爭議解決可能性」研討會,由律師方瑋晨進行專題報告有線電視市場競爭、授權費、頻道上下架、或是新進業者版權費MG的問題,以及NCC、公平會等機關遭遇到的問題。

與會的翁柏宗特別以一位已經離開NCC官員立場,用不同角度去詮釋,他表示有線電視產業就是一個人爲因素很大,以利益交換妥協爲核心的產業,所以如果要修法一定要先與業者取得共識,否則困難重重。▲TBC、民視曾發生斷訊風波資料照片/翻攝自三立電視)

面對業界的授權費爭議,他說,NCC的《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看起來很好看,碰到這些問題卻是都不能用!而且想要修法也不一定修得過,因爲業界沒有共識,讓修法變得更困難。

翁柏宗分析,目前業界的問題,不論是授權費、頻道上下架的問題,都與頻道代理商脫不了關係;有的系統業者還兼頻道代理商,或是頻道業者也兼頻道代理商,他認爲頻道代理應該適度進入NCC的行政管制比較恰當;現在因爲頻道代理業者沒有納管,因無法可管,要他來開會他可以不理你,可以不來,說真的,現在NCC要代理商來開會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對於頻道代理商納管,可採低度管制,納管只要來登記不需嚴格審查,然後做充份資訊揭露,例如有效戶數計價戶數、有沒有打折等等,這樣系統業者、頻道業者、代理商的資訊都能公開透明。▲有線電視市場紛爭、頻道上下架紛爭與解決機制」研討會,NCC代理主委陳耀祥(右2)、方瑋晨律師(左2)分別擔任報告人,NCC前副主委翁柏宗(中)擔任與談人。有澤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楊大德律師(右)主持座談(圖/記者陳世昌攝)

當然,有線電視業者會認爲最好都不要管,但爲了消費者權益、產業良性發展,NCC不做也不行,在有共識下適當介入,這樣纔會有效。「某個業者要被行政管制,他當然不願意,生意本來做得好好的,頻道代理商會認爲修法納管後會有不確定性,可能經營成本要增加,所以如果要修法與業者的溝通、共識非常重要。」他認爲,修法要溫和、漸進,讓產業與市場有自我調適的空間

除此之外,翁柏宗指出,目前到NCC參加授權費爭議調處的代表,如果沒有獲得授權,這是沒效率的,即使調處會談上有什麼結果,還是沒有辦法當場決定,回去還是要報告、請示高層。要有權的人蔘與馬上可以做決定,才能加速、有效率去談判,而不是一直拖,這樣會讓人覺得政府沒有公信力,就是一拖再拖,拖到最後就是斷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