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走詐騙集團7000元卻被抓!陸網幫喊冤:不該處罰還要鼓勵
▲周、袁因爲騙走了詐騙分子的錢,遭警方拘留。(圖/翻攝頭條新聞)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雲南省兩名男子日前反向騙走了詐騙分子1800多元(約7700元),遭到大陸警方行政拘留,事件在網路上引起大量討論,許多網友都聲援兩人,認爲他們沒有社會危害性,又給了詐騙分子教訓,不應該受罰,還應該鼓勵。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雲南昭通彝良縣公安局表示,在進行涉詐工作研判時,發現轄區內的居民周、袁兩男存在涉詐嫌疑,將兩人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調查,周長期待在家裡沒有經濟收入來源,於是邀請好友袁一起去辦護照,然後主動上網釣魚,應徵了詐騙分子開出的「國外高薪工作」。
週一看到年薪30萬元人民幣(約130萬元新臺幣),就知道是詐騙分子的手法,假裝答應了對方開出的條件,聲稱自己還會帶一個朋友過去,並以要住宿、吃飯等理由,向對方騙取出國的路費。
周告訴對方,從昆明到廣州機票一張616元,加機場建設費是700元,兩個人1400元,「我們到昆明兩個人最少也要1000多元,還要買行李箱,差不多要2000元才能到昆明。」
警方發現,周、袁最終以此方式騙走了詐騙分子1800多元,於是將兩人分別行政拘留7日、5日,並收繳違法所得。
此案很快在網路上引起大量討論,許多網友都爲兩人說話,認爲他們沒有社會危害性,還給了詐騙分子教訓,不應該受罰,反而應該要鼓勵;不過,也有人認爲兩人確實違法了,本就應該受罰。
對此,雲南昭通警方相關人士表示,周、袁具有詐騙對方的主觀故意,並且實施了既遂的詐騙行爲,即使兩人的行爲屬於「反向詐騙」,依法也應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