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李佳芬「愛錢又愛權」挨告 名嘴鄭佩芬獲不起訴

北檢。(陳志賢攝)

名嘴鄭佩芬去年因在韓國瑜獲國民黨提名參選總統期間,多次在政論節目批評國民黨被開除黨籍外,她還說韓妻李佳芬「愛錢又愛權」,遭李佳芬控告涉嫌加重誹謗,臺北地檢署認爲,鄭女是依據媒體報導,表達個人意見,並無誹謗主觀犯意,將鄭不起訴。

李佳芬控稱,鄭在國民黨提名韓國瑜爲總統候選人期間,未經查證,在政論節目上評論農舍事件時,提到有金主金援韓國瑜;另在夫人干政議題時,說李「愛錢又愛權」,涉嫌誹謗她及丈夫韓國瑜。

鄭辯稱,媒體報導李佳芬把有爭議的農舍賣掉了,她覺得是有金主以買農舍的方式贊助韓選總統,說李「愛錢」,是因爲有人要韓國瑜拿500萬元繳參選保證金,但李不肯,至於「愛權」則是因李女閨蜜美蘭兒子都在韓市府任職。

檢方認爲,韓、李當時具有總統候選人、候選人配偶身分,其品格問題會受選民關注,鄭言論內容屬可受公評之事,且這些議題均經媒體報導,鄭只是發表個人看法,沒有誹謗犯意,將鄭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