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黃珊珊拿錯誤法條硬拗 簡舒培曝都發局回覆內容:北市府打爆臉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簡舒培批評,黃珊珊拿錯誤法條硬拗,臺北市政府啪啪打臉。(圖/翻攝自Facebook/簡舒培)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被羈押禁見,民衆黨團結護航,並在各地舉辦活動抗議司法不公。民衆黨立委黃珊珊日前召開記者會談京華城案,但民進黨臺北市議員簡舒培26日PO出與都發局索資迴應,批評黃珊珊護航京華城引錯法條,被臺北市政府打爆臉。

簡舒培26日於臉書發文表示,黃珊珊於記者會指出,依照《都市計劃法》24條規定,人民有權申請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劃,市府應將案件送交公開展覽與都委會審議;另外「非都更地區給容積獎勵,於法有據」是依據《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地方政府可在細部計劃視城市需求決定容積率,因此主張柯市府沒有違法。

簡舒培提及,自己將黃珊珊的主張詢問北市府,沒想到市府2句話就把民衆黨打到雙頰紅腫,索資回覆「查京華城案系由土地權利關係人依都市計劃法24條規定提出申請, 非依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規定辦理。」而京華城公展時的「法令依據」一欄,也清楚寫着「都市計劃法第24條」。

簡舒培批評,「黃珊珊繼續硬拗,只是證實柯文哲就是圖利京華城!」京華城以《都計法》24條來爭取容積獎勵,那是京華城的事,但爲什麼京華城提了案,柯文哲就要積極交辦,讓京華城成爲任內「唯一」由民間機關提送的都市計劃變更案且親自籤準決行,也是「唯一」由市府協助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的都市計劃變更案?更乾脆讓京華城「準用都更」拿下20%的容積獎勵?

簡舒培說,現在出事了,黃珊珊開記者會引用《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都市計劃地區內,市政府認爲土地有合理使用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劃規劃容積率」,一方面合理化柯文哲給京華城容獎,但另一面是提醒都發局及都委會委員,京華城違法準用「都更條例」取得20%容獎,是大家一起的責任,但黃珊珊這樣的做法引發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怒火,直接在迴文上打臉黃珊珊。

最後,簡舒培強調,京華城遞案要容獎,柯文哲就「嗡嗡嗡」展現效率、大方送價值上百億的20%容獎,反觀民衆黨交際費3個月78萬卻被嫌吃太多,民衆黨現在硬辯亂拗兼不斷放火,難道是對「柯政」不滿的反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