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科大遊艇惹議!竟成違法捕撈幫兇 系主任挨控甩鍋前任

澎科大所屬的遊艇「海洋2號」2022年被爆出潛水客違法捕撈,黃姓系主任第一時間對外指出並不知情,如今卻被爆料從頭到尾都清楚,還將責任甩鍋給前系主任。(圖/翻攝自澎湖國際潛水中心臉書)

2022年5月,海巡署補給船路過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時,發現有潛水客在附近海域漂流,立即將人救起,卻意外在潛水客的網袋內發現非法捕撈的龍蝦與螃蟹,更進一步發現潛水客所乘坐的遊艇是澎湖科技大學所有的「海洋2號」,澎科大海洋遊憩系前系主任陳正國也因遭聲押禁見。事發後,澎科大海洋遊憩系現任黃姓系主任對外表示,澎科大對於遊艇的使用狀況並不清楚,如今卻被爆料指出,他從頭到尾都知情竟能全身而退,甚至甩鍋給前系主任。

海巡署將在海中載浮載沉的潛水客撈起,卻意外發現其中有人違法捕撈麪包蟹與龍蝦。(圖/資料照)

黃姓系主任表示,該遊艇爲澎科大與PIDC國際潛水中心產學合作,目前由業者負責管理船隻,當天校方並不清楚業者的使用情形,如調查後確認有違法捕撈等情事,校方將從新審視雙方的合作關係。但知情人士透露,事件曝光後,黃姓系主任不但火速向業者收取遊艇費用,隨後又取消與業者間的產學合作,讓業者白白負擔近30萬元的遊艇船隻修繕費用,案情並不單純。

對此,澎湖縣調查站也認爲其中有弊端,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由檢察官吳巡龍指揮偵辦,於2022年8月17日兵分多路,於6處地點帶回被告3人與證人4人訊問,認定澎科大海洋遊憩系前系主任陳正國涉犯僞造文書、詐欺取財、背信與政府採購法,但有知情人士出面指控,此案件至今已2年餘,卻未見任何司法程序進行中。

知情人士指出,黃姓系主任明知與潛水業者間的產學合作新約尚未完成,仍傳訊給業者「船你們可以先依契約使用」。(圖/翻攝自澎科大海洋遊憩系臉書)

該名知情人士表示,黃姓系主任明知校方與潛水業者間的產學合作合約已到期,2022年3月1日系務會議上纔剛重籤與業者的產學合作新約,相關流程明明還在跑,但黃姓系主任卻在同年4月3日傳訊向業者表示,「契約在跑流程…但因爲已經經過系務會議討論,會議紀錄也經過院、校審覈,『所以船你們可以先依契約使用』,雙方正式用印的程序春假後再補追即可。」

同年5月7日,海洋2號事件爆發,黃姓系主任疑似爲撇清責任,要業者結算4、5月份共9.6萬元的航次費用,併火速終止產學合作合約,而當初造價約600萬元的「海洋2號」則從事件爆發後閒置至今。

對此,知情人士不滿表示,黃姓系主任在新的產學合作契約尚未生效前,就同意業者出船使用遊艇,4月份共計使用17次,每趟費用約爲5000元,但根據澎科大海洋遊憩系設施與器材租借收費標準,在契約尚未生效之前營利團體、機構所使用,每日應收之費用應爲2.5萬元,業者卻僅繳交5000元,質疑黃姓系主任纔是真正「背信」之人。

針對海洋2號所惹出的相關爭議,澎科大回應坦承,黃姓系主任僅透過通訊軟體承諾業者可以繼續使用船隻,確實有精進空間,後續針對校內產學合作也將持續內控,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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