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查賄再傳捷報 西嶼內垵村長候選人「人贓俱獲」

澎湖地檢署對內垵村長候選人莊嫌、洪姓配偶住處執行搜索,扣押現金新臺幣6000元,另選民自動繳回所收賄款1000元,並同步傳訊其餘樁腳、受賄選民及證人共8人到案。(澎湖地檢署提供)

澎湖地檢署接獲情資指出,西嶼鄉內垵村長莊姓候選人疑似有現金買票情事,檢方立即指派檢察官黃政德指揮澎湖縣調查站、白沙分局、刑事警察局偵三大隊共同偵辦;待蒐證完備後,於10日上午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對莊嫌、洪姓配偶住處執行搜索,扣押現金新臺幣6000元,另選民自動繳回所收賄款1000元,並同步傳訊其餘樁腳、受賄選民及證人共8人到案。

檢察官分工進行訊問釐清,認爲莊姓候選人涉嫌親自或透過樁腳,以每票1000元爲代價,按每戶有投票權人數交付相應之現金予選民,請託選民於選舉時支持莊某,初步共計已交付10票共1萬元現金賄賂選民。

該案訊後認被告莊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罪嫌重大,並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至於洪姓配偶及另名洪姓樁腳無羈押必要,均諭知2萬元交保,其餘選民均請回。法官審理後,認莊嫌對案情已有所交代,無羈押必要,諭知10萬元交保候傳。

澎湖地檢署表示,二週後就要舉行大選投票,該署將持續投入機關人力,協調轄內所有司法警察機關通力合作,全力偵辦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相關犯罪,因此呼籲任何人若知悉候選人或樁腳有賄選行爲,懇請發揮正義感,勇於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