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家兩次爸爸中風求照顧 女兒曝「從小零記憶」拒養
臺南陳姓女子去年8月間突然接獲社會局通知,離家多年的父親中風失能,需要有人照顧,但一想到從小到大自己和母親一共被「拋棄」兩次,加上目前婚後也有一對子女要扶養,實在沒有餘力,因此決定向法院提告請求減輕或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最後獲得臺南地院法官裁準。
▲陳父目前因爲中風失能,需要他人照顧生活起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陳女在判決書中提到,雙親結婚9年就離婚,自從有記憶以來,自己都是由母親、外婆照顧長大,父親在婚姻期間就算偶爾回家也不會支付家庭生活費用,離婚前2年更是乾脆一走了之,音訊全無,全靠母親一人從事餐廳外場服務生、美容師、成衣工廠車縫人員等多項工作,才勉強撐起生活開銷。
陳女無奈地說,母親辛苦打拚2年後(離婚那一年)生活總算好過一點,母女倆才一同租屋同住,沒想到這時候父親突然出現,原以爲一家人終於可以團聚,結果仍是一場空,母親失望之餘決定協議離婚,之後她就再也沒有見過父親,直到2019年8月接到臺南市社會局通知,才知道父親中風失能,希望家人出面接手照顧。
▲陳女是由母親和外婆帶大,對父親幾乎可以說是毫無印象。
然而,對於從未扶養過自己,甚至在腦海中連一點相關記憶都沒有的父親,陳女心中只感到無奈以及不公平,加上她已經結婚,還有一對兒女及母親要扶養,實在沒有多餘的心力、財力能支付父親的生活費用,因此決定提告請求法官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由於陳父對於未盡責扶養女兒一事沒有爭議,臺南地院法官進一步調查發現,他離婚之後隨即再娶,但同樣沒有對第二段婚姻所生的子女盡責,先前也已經被法院裁準免除扶養義務(針對第二段婚姻),可見他沒有家庭責任、對子女不聞不問等行爲都是事實,最後裁準陳女的訴求,爲兩人的父女緣分寫下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