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孟安論文案 高師大學倫會:有瑕疵但未達撤銷學位程度

高師大學倫會審定潘孟安論文確有違反學術倫理之瑕疪,但尚未達撤銷學位程度,予以書面告誡處分,改正瑕疵後抽換論文。記者徐如宜/攝影

針對潘孟安論文涉及抄襲案,高雄師範大學表示,學倫會審定結果確有違反學術倫理之瑕疪,但尚未達撤銷學位程度,予以書面告誡處分,改正瑕疵後抽換論文。

高師大表示,學校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碩博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召開審定會議,審定結果爲:被檢舉人碩士學位論文確實有違反學術倫理瑕疵,但尚未達撤銷學位之程度,學校決議予以書面告誡處分。

高師大要求被檢舉人潘孟安,於收到審定報告書之日起兩個月內,完成所有瑕疵之更正,修正後填寫「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抽換申請書」,由高師大向國家圖書館申請論文抽換。

高師大學倫會審定潘孟安論文確有違反學術倫理之瑕疪,但尚未達撤銷學位程度,予以書面告誡處分,改正瑕疵後抽換論文。記者徐如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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