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違建佔用! 中市府致力恢復排水道樣貌
烏日區樹王埤排水民衆自行拆除,前後對照圖。(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神岡區下溪洲分線民衆自行拆除,前後對照圖。(臺中市政府水利局提供/陳世宗臺中傳真)
隨着都市發展,民衆對土地開發需求增加,甚至與水爭地,非法佔用排水道,遇到颱風、豪雨時,常造成排水不順暢導致淹水。水利局去年共查處17件排水道佔用,包含違建鐵皮、棚架及雜物堆放等;今年將不定期派員巡查,藉由柔性勸導民衆自拆,並輔以《水利法》強制拆除,致力恢復水道樣貌。
水利局表示,民衆常爲生活便利,擅自於排水道建私人設施,造成阻水效果,間接影響排水及防洪功能。水利局去年共查處17件排水道佔用,其中神岡區下溪洲分線排水及烏日區樹王埤排水,民衆在排水道上方加蓋鐵皮屋及堆放雜物等佔用,經發現後勸導,民衆均已自行拆除,總計配合自拆的案件總共12件。
水利局指出,另有5件排水道佔用案因未知佔用者,經公告後由水利局辦理強制拆除,確保河道保持通暢。
水利局強調,依《水利法》第93-4條規定,排水設施範圍內未經許可施設建造物,將限期要求行爲人回覆原狀、拆除、清除或適當處分其設施或建造物;如不遵行者,依規定按日連續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呼籲民衆勿以身試法佔用排水道,共同維護排水設施的通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