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16歲少女再殺證人 臺中「雙桶屍」案遺屬被害補償金額出爐

2020年間臺中警方破獲雙桶屍命案,徐姓主嫌等人殘忍冷血,殺害蔡姓少女等2人,並將遺體塞入桶內,淋灑強酸毀屍後再灌入水泥。(臺中檢方提供/陳淑芬臺中傳真)

臺中市前年爆發驚悚雙桶屍命案,檢警查出主嫌徐德益等人,2017年間先虐殺年僅16歲的蔡姓少女,2019年間再開槍擊斃土地糾紛案的黃姓證人,2人被塞入塑膠桶以水泥封屍後丟棄。案經臺中地方法院審結,合議庭認定徐主導殺人,手法慘無人道,依兩個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因地檢署先行支付被害補償金,臺中地院判徐嫌等8人應給付中檢81萬、63萬元,可上訴。

2016年間,當時還在假釋中的徐德益帶王閔正從事土地仲介買賣,因花光委託人的300多萬元,沒錢可還。當時王的16歲蔡姓女友也在徐德益手下做事,但她卻多次攔阻男友與徐等人共事,之後又因故與王男分手;蔡女因與徐男的15歲陳姓女友不睦,且陳姓少女被家人通報失蹤,徐男擔心蔡女會報復舉發,與王男、陳姓少女竟因此動了殺機。

檢警調查,2017年5月間,徐男等人躲到新竹租屋,輪番將蔡女灌醉;陳女、王男拿鐵錘爆擊其頭部,徐男再持菜刀割頸、利剪刺胸,蔡女遭虐殺慘死後,徐男等人以塑膠桶裝屍,經數度搬遷,最後藏放豐原老家,事後還宣稱蔡姓少女因偷走300多萬元才捲款失蹤。

徐男在2018年透過黃男介紹認識何男,佯稱可幫忙用何父的土地辦貸款,卻直接賣地騙走2000多萬元,何男察覺後怒告徐男。

土地糾紛案開庭時,徐男發現黃男作證證詞對他不利,一行人在2019年6月間將黃男強押到太平區養狗場痛打,並強行注射毒品後,開槍擊頭斃命,再把屍體裝入塑膠桶載往山區掩埋。

臺中地檢署去年3月間依殺人等罪,將徐德益及共犯王閔正、林宥廷、張集喬、童睿明、宋文達與趙子真等7人提起公訴,並對徐具體求處死刑。臺中地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爲徐德益殺人手段兇狠殘暴、泯滅人性,有永久與世隔絕必要,依2個殺人罪及遺棄屍體等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王男與林男配合殺人,犯後態度尚可,均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童、宋、張及趙男等4名共犯,則判刑12年8月至及19年6月不等。

臺中地檢署主張,8名嫌犯殺人起訴後,黃姓死者的女兒、母親各依犯罪人保護法向檢方申請遺屬補償金,覈定補償黃的女兒81萬3607元、黃的母親63萬5168元,未來將對8嫌全額求償。

民事庭審酌,黃男遭殺害時年僅53歲,且遺體遭裝桶埋屍,死狀悽慘,其女兒精神痛苦,其母親高齡82歲,受此變故同樣精神痛苦,各判徐等人應給付黃的女兒、黃的母親81萬3607元、63萬元51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