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同居男友下藥性侵醒來「1異狀」怒告 惡狼還辯:她爲了助興

石姓男子在住處對女友下藥性侵,檢察官依法起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石姓男子與女友在新北市汐止住處共度耶誕平安夜,晚間10點多,石男在飲料中下藥,趁女友熟睡之際性侵得逞,隔天上午9點多,女友清醒發覺自己頭暈目眩,詢問石男怎麼會這樣,他坦承下藥,氣得女友報案併到醫院驗傷,但警詢時,石男辯稱是兩人情正濃時,女友自願服用催情藥物,但檢察官並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起訴石男。

石男在平安夜當天晚上10點,以不明藥劑放入食物、飲料,女友食用立刻陷入昏迷狀態並在屋內熟睡,石男趁藥效發作,對女友性侵得逞,直至隔天女友醒來,驚覺異狀而質問石男,他才承認有在飲料放入催情藥劑,女友立即到醫院驗傷,在體內採集到男子的DNA,確定兩人當晚有發生關係。

但石男應訊辯稱,女友主動獻殷情,自己服用催情藥物,但檢察官發現,他早在去年1月30日、31日、2月18日、5月31日購買以「女性催情」的不明藥物,經過半年以上,女友才食用下肚,石男稱女友爲了助興,但檢察官並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中以藥劑犯之,起訴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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