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虐死4歲兒 生父:不幹社會的事,請尊重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士林區4歲的劉小弟父親的同居女友打死,士林地院昨日依傷害罪及傷害致死罪判處劉女12年6個月徒刑。劉小弟的父親面對媒體詢問僅表示,「那是我自己的事情,不幹社會的事,請尊重我。」並希望生活可以早日恢復平靜。

劉男雖然將4歲的兒子送醫還是回天乏術,被依殺人、傷害致死罪移送,但因沒有參與虐待的證明而不起訴。(圖/記者楊佩琪攝,下同)

劉父與第二任林姓女友生下劉小弟,分手後再與劉女交往,2人育有2名孩子再加上另一名5歲女童,2個大人4個小孩一起生活在士林區平菁街的一間鐵皮屋;然而,由於4歲的劉小弟是遲緩兒,自2015年底就開始遭劉女虐打,最後因不肯好好吃飯遭掐臉推倒,導致顱內出血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除此之外,劉小弟5歲的姊姊身上也有大面積燒燙傷,劉女因涉嫌虐童被逮,交保隔天卻馬上與劉男登記結婚,上月31日士林地院依傷害罪及傷害致死罪合併判處12年6個月徒刑。

▲涉嫌虐打4歲劉小弟致死的劉女被判處12年6個月徒刑。

劉男因沒有參與虐待的證明而不起訴,但檢調單位持續調查當中,而面對《東森新聞》記者詢問他僅表示,希望日子可以早日恢復平靜,「那是我自己的事情,不干你們的事、不幹社會的事,真的不好意思,請尊重我,我也尊重你們。」

事情爆發之後,劉家3名小孩已交由社會局安置,同時也針對父母開設50個小時親子教育課,而疑似遭熱水燙傷的5歲小姊姊目前則在進行身心靈治療。

▼劉家2個大人4個小孩一起住在一間破舊的鐵皮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