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要求複合被拒 持5瓶汽油縱火燒前男友家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一名38歲阮姓女子因爲被分手,要求複合又被拒,竟持汽油瓶至前男友家縱火。(警方提供/李奇叡新北傳真)

38歲阮姓女子被依刑法毀損、恐嚇及縱火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提供/李奇叡新北傳真)

阮女用來犯案的汽油瓶。(警方提供/李奇叡新北傳真)

屋主的生財工具計程車後保險桿燒燬。(警方提供/李奇叡新北傳真)

另一臺屋主女兒的機車椅墊和龍頭被燒得焦黑。(警方提供/李奇叡新北傳真)

新北市中和區日前一名38歲阮姓女子因爲被分手,和前男友要求複合又被拒絕,心生不滿,竟持5個裝有汽油的瓶子至男方家縱火,幸消防趕抵撲滅火勢,才未形成更大災難,全案訊後依毀損、恐嚇以及縱火罪移送法辦。

警消2日凌晨0時12分獲報,中和區民享街一戶門口傳出火災,幸好屋內民衆已經逃離屋外,消防人員也快速趕赴現場拉起水線,在10分鐘內將火勢撲滅。警方調查後發現,地上有一個裝有寶特瓶、塑膠瓶的塑膠袋,推測有人縱火。

警方詢問屋主的兒子50歲洪姓男子後才得知,他與阮女剛分手,兩人1日深夜曾在他住處談判,而後家中就發生火災。屋主的生財工具計程車後保險桿燒燬,另一臺屋主女兒的機車則是椅墊和龍頭被燒得焦黑。

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果然查到阮女曾帶着5個汽油瓶至此,且離開後就發生火災,有縱火嫌疑,因此當日凌晨便持拘票赴阮女住處逮人。

阮女坦承,因爲不滿被提分手,要求複合又被拒,才決定帶着汽油瓶和打火機,至前男友住處犯案,警訊後被依刑法毀損、恐嚇及縱火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