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獨自在家墜樓身亡 父親過失致死罪起訴

曹姓男子讓3歲女童一人在家不幸墜樓身亡,涉犯過失致死罪起訴。(資料照)

北市大同區曹姓男子離婚後獨自撫養女兒,今年4月獨自下樓參加社區會議,將3歲女兒1人留在屋內,沒想到發生意外,女兒從窗戶墜樓身亡,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獨處,認曹男涉犯過失致死罪,依法起訴。

4月25日晚間8時許,警消獲報女童墜樓,經送醫搶救,女童因出血性休克死亡,曹男得知後,除了涉犯過失致死罪,還要面對北市社會局裁罰。

起訴指出,曹男離婚後獨自撫養女兒,案發當天因社區大樓召開會議,曹男並非外出,將女兒一人留在家中,剛出門參加會議不久,被通知女兒發生墜樓,並陪同的醫院搶救。

檢察官依照事故現場發現人證述,相關勘驗報告,確定當時屋內只有女童一人,排除外力介入,曹男因3歲女童獨自一人在家,身旁沒有其他人照顧,以過失致死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