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體育組長體罰「捏男學生乳頭」人本基金會控性騷擾

高雄市某國中女性體育組長於去年3月21日被檢舉對體育班男學生10餘人(橫跨四屆)有捏胸部等性平事件。(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某國中女性體育組長於去年3月21日被檢舉對體育班男學生10餘人(橫跨四屆)有捏胸部等性平事件。該校於通報後,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啓動調查,結果認定「不成立性騷擾」。經2名受害人提申覆成功後,該校性平會仍認定性騷擾不成立;最後僅存一名受害人繼續申覆。在二度申覆成功後,學校在今年1月中調查完畢,卻未收到結果。人本基金會10日痛批「根本是性騷擾」,要求學校解聘該女師。

去年3月底某國中女體育組長被爆出捏男姓學生乳頭要求改正動作,該校於去年7月7日做出第一次性平調查報告,認定「經審酌事件發生背景情境、女老師當時之言詞行爲、相同狀態被害人主觀認知感受,認女老師應系基於教育目的而爲手捏動作,用以提醒學生注意改正錯誤,不成立性騷擾」等語,因此將此事輕輕放下。

有些被害學生說,被捏時很痛,也有學生覺得男女授受不親、不應該碰觸,但也有學生表示沒有不舒服,認爲女老師只是要他改正動作纔會做出此舉,更有學生認爲女老師是「不小心」捏到乳頭的。

人本基金會加碼爆出女老師不只捏乳頭,還刻意扭轉乳頭,甚至捏臉頰、耳朵、頸子、手臂、胸部或肚子,她高興捏哪裡就捏哪裡,力道大到被捏處會紅腫瘀青。甚至,處罰地點常常是「學務處」。有學生表示最痛苦的是罰站,有時是自己犯錯、有時是連坐處罰,每節下課、每個中午在學務處外面站,曾經連續被罰站看着牆壁一個月。

人本基金會痛批,難道性騷擾成立與否要考量行爲人的動機是「故意」還是「不小心」嗎?在體育班的陽剛文化下,男生要承認自己被性騷擾已有難度,何況是被「女性」性騷擾?另外,學務處組長帶頭違法,對於在學務處罰站一事視而不見,這是什麼樣的身教?這種老師還適任嗎?共犯結構不追究嗎?

人本基金會說,有2名受害學生家長提出第一次申覆,申覆審議小組認定第一次性平調查報告訪談逐字稿錯漏嚴重,其中關於受害學生主觀感受部分的逐字稿紀錄與實際詢問內容意義完全相反,甚至學校竟將訪談逐字稿交給受害學生簽名後直接收回,未交給家長簽名確認,這些嚴重程序瑕疵,經申覆審議小組糾正後,將第一次報告退回性平會重回決定。顯見第一次調查程序之細緻度及專業度全然不足。

人本基金會說明,只有一位受害學生家長提出第二次申覆,申覆審議小組以「基於管教或指正學生之動機並非是否成立校園性平事件所應審酌之事項,且不得出於管教學生之目的,合理化任何違反性別平等之行爲」、「原調查小組補充說明隻字未提受害學生覺得乳頭類同生殖器官不能被亂摸等感受,更未列入判斷依據」等理由,認定申覆有理由,應重啓調查,不過目前仍未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