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官摩鐵捉姦 找徵信社扮服務生「用這招」騙開門 下場出爐

女士官摩鐵捉姦,找徵信社扮服務生「用這招」騙開門,下場出爐。(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女士官阿如(化名)因懷疑丈夫外遇,去年委託2名徵信業者,於凌晨前往丈夫入住的旅館捉姦,還假扮成服務生謊稱發生地震需要進房檢查線路,成功誆騙丈夫開門;法官依共同犯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各判處3人拘役15日,均得易科罰金,其中阿如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據判決書指出,阿如(化名)因懷疑丈夫外遇,委託2名徵信業者調查,去年3月20日凌晨1時50分許,前往丈夫投宿之旅館,由徵信業者先佯裝爲旅館服務生敲門,佯稱因地震需進房檢查線路,丈夫不疑有他而開門,阿如一行人便手持攝影器材進入房內攝影。

法庭審理時,徵信業者均坦承不諱;僅阿如否認犯行,辯稱是去年1月份丈夫一直逼她籤離婚協議書並搬家,且案發當下丈夫並沒有說不能進去,「我是他的配偶,我要捍衛我的配偶權」。

法官認爲3人事前根本未取得男方同意、允許,而擅自進入房間內,且當時男子衣着較爲草率,顯然並未同意。再者,阿如爲求反制,啓對丈夫蒐證抓姦之動機,依社會常情不可能事前事先徵得同意後才進入房間,纔會有以詐術方式誘騙其打開房間門、衝入房間拍攝之情。

法官審酌阿如爲智識成熟之成年人,不思以理性方法解決糾紛,而2名徵信從業人員,不思以合法之徵信方法蒐證,竟任意侵入男方住宅,妨害其居住之安寧,所爲實有可議。

法官兼衡3人素行非惡,並未使用暴力,考量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依共同犯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各判處3人拘役15日,均得易科罰金,另阿如與丈夫尚無無重大仇隙,經此警偵審程序,應知所警惕,因此宣告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萬元,且應接受2場法治教育,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