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騙子Gogoro被法院扣押2年 照樣繳電池月費受不了

臺中鄧姓女子加入詐騙集團,向2名男子以買靈骨塔話術詐得872萬元,鄧分得至少174萬元,檢警破獲後除依詐欺罪嫌起訴她,連同名下房地、1輛Gogoro機車都扣押,鄧表示每月得照繳電池月租費令她無力負擔,法院審酌此車被扣2年,價值恐繼續減損,命她繳5萬元擔保金後准許撤銷扣押。

鄧女聲請指出,她因違反組織犯罪條例被起訴,當時名下1輛Gogoro機車被檢察官扣押至今,但該車每月要繳納電池費,她實無能力負擔,而Gogoro公司表示要先將機車牽回才能註銷電池,因此向法院聲請發還該機車。

臺中地院查,鄧女因涉嫌組織、詐欺,和詐騙集團同夥分別向黃姓、盧姓民衆以購買靈骨塔詐得345萬元、527萬元,警方破獲後也以保全追徵犯罪所得爲由,向法院聲請扣押機車等,法院也於2021年11月8日裁準。

法院查,經縱觀檢方起訴書,檢察官未指名該Gogoro機車可證明鄧女何等犯罪事實,或與案件犯罪有何關聯,並非「供犯罪所用或犯罪預備之物」或「因犯罪所生或所得之物」,也不是違禁物。但鄧女涉犯加重詐欺,若判決確定就有沒收追徵犯罪所得可能。

法院審酌,Gogoro機車若久未行使充電,恐喪失或減損價值,損害鄧女遭扣押財產價值。另根據檢方偵查推論,鄧女犯罪所得應超過174萬多元,除了機車鄧還被查扣價值約195萬元的房地,但未來法拍價值恐更低。

法院也根據機車出廠原價,考量鄧女的Gogoro經扣押2年,二手價格可能再減少,認爲鄧女提出5萬元擔保金取代該機車,應能達到保全犯罪所得沒收追徵目的,裁定鄧女繳納5萬元擔保金後,准許撤銷扣押該輛機車。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