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偷吃男同事 帶女嬰牀戰「紅將軍來內射」夫崩潰怒告
女老師偷吃男同事,帶女嬰牀戰「紅將軍來仍內射」,夫崩潰怒告。(達志影像)
一名國小女老師和同事發生外遇,2人多次在僅10個月大的小女兒面前發生性關係,行車紀錄器更清楚錄下2人在女方生理期間「血戰」的感想鹹溼對話,人夫發現妻子出軌後約小王談判,雙方簽下協議每聯繫一次就須賠償200萬元,但小王與人妻事後仍儲蓄聯繫3次,人夫因此怒向小王求償6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小王須賠償人夫44萬元。
根據判決書,人夫向法院提告,在國小擔任教師的妻子,於民國109年3月起行蹤異常,經他觀看行車紀錄器後,竟發現妻子與同校一名男老師有頻繁對話、見面,兩人甚至共乘一車、摟腰,妻子甚至數次前往被告住處,兩人間的對話出現許多逾越男女分際之內容,而且讓他無法忍受的事,兩人發生性行爲時,妻子竟然都帶着僅10個月大之次女在場,且兩人經常同時向學校請假至少1、2小時不知去向。
人夫事後約小王進行協商,小王同意如再與妻子聯繫,每聯繫一次即賠償新臺幣200萬元,但是在協商當天下午,小王立刻違約開車載他的妻子外出,並以通訊軟體聯繫。隔天又藉送生日蛋糕名義見面,且以通訊軟體謀議應如何繼續秘密交往,接着又隔一星期,妻子又被小王載着外出,人夫認爲小王違反3次協議,主張請求此3次之賠償金600萬元。
但小王辯稱,所謂的協議都是人夫偕同律師單方面主張,因爲人夫要求,若他不賠償200萬元,就要投書媒體、提告教育單位及法院等語,他從頭到尾都否認有相姦及侵害配偶權之行爲,未承諾任何事項,雙方也沒訂立任何協議,錄音內容都是人夫私下偷錄音,對話內容也受到人夫與律師威嚇、誘導且斷章取義。
臺南地院勘驗行車紀錄器影片譯文,發現109年4月1日小王錄音稱「我愛你。很愛很愛你」、「流好多血。」,女方則回以「我剛剛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就跟你說我生理期來啊」,男方又回以「我知道啊」、「我就是壞呀!我就想強暴你」,女方稱「你是不是覺得生理期來就可以直接內射」,男方則再回以「就算是不是生理期來我也敢內射啊」、「對你我也敢阿,因爲你好敢!」、「胸部已經很大」、「我都沒有吸到」、「我怕你不舒服,所以我不敢很放肆的咬你」。
法官認爲,小王認爲行車紀錄器影片譯文所示對話之男子爲他人,原本應會對人夫有所說明及解釋,也可能因遭人夫誤解而與女方有所爭執,但均未發生類似情事,反而於雙方協商後,開始商議以格式化及刪除行車紀錄器影片、改於發車前打電話等方式躲避人夫蒐證,再綜合女方對話、相約至小王住處等行爲,堪認錄影畫面中男子爲小王本人,法官依對話及見面、摟腰等情節,認定兩人有不正常交往,判賠小王必須賠償人夫4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