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聚區違章工廠無法納管 34名立委提釋憲裁判結果出爐

林岱華等34名立委認爲,經濟部及農委會透過一紙公告,推翻工輔法「擴大納管,予以輔導」原則,嚴重違反憲法上權力分立,因此連署提起憲法訴訟。(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經濟部公告設置「農產業羣聚區」的門檻,1134家未登記的工廠因此不得申請納管,林岱樺等34名立委連署,主張經濟部函令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的立法本意且侵犯立法權,憲法法庭認爲函令非屬法律位階之法規範,不得爲立委聲請憲法審查之客體,裁定不受理。

這起釋憲聲請案導因,《工輔法》28條之5規定,對於低污染的既有未登記工廠,除了中央主管機關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可申請納管。立委林岱樺等人認爲,這樣的立法是採取「擴大納管,予以輔導」原則。

不過,去年2月5日經濟部公告,基於環保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大量排除《工輔法》納管,且由農委會劃定的農產業羣聚區,只要是被劃入的未登記工廠,就不可以申請納管。

林岱樺等立委認爲,經濟部公告完全推翻《工廠管理輔導法》的立法本意,且農委會可任意決定工廠是否位在農產業羣聚區,一旦被認定就無法納管、輔導,形同經濟部、農委會透過一紙公告直接侵害立法權核心。

林岱樺說,業者到行政院陳情後,經濟部仍執意公告,讓符合《工輔法》的業者不能以合法途徑來改善工廠,限制人民權益,因此34名立委共同連署,提起憲法訴訟,請大法官主持公道。

憲法法庭由審判長許宗力等15名大法官審理後認爲,該公告是經濟部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5第1項但書第2款規定所爲,核其性質,非屬法律位階之法規範,尚不得爲立法委員聲請憲法審查之客體,本件聲請核不符合規定,裁定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