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改選亂 雲林縣長李進勇說重話

元長農民李長春(中)激動地說要用生命拚選舉。(許素惠攝)

農民李重直指控有農會現任總幹事要尋求連任,老公卻登記選代表及理事,完全沒有利益迴避。(許素惠攝)

立委蘇治芬(右)要求雲林縣李進勇(左)對於農會改選亂象要有積極作爲。(許素惠攝)

雲林縣長李進勇向陳情農民說明縣府作爲。(許素惠攝)

陳情農民舉手牌表達訴求。(許素惠攝)

雲林副議長蘇俊豪(右)以「烏魯木齊」(亂七八糟)形容此次農會改選,左爲社會處長丁彥哲。(許素惠攝)

針對農會改選亂象,立委蘇治芬、雲林縣副議長蘇俊豪今日上午率200多農民向縣府陳情,要求縣府在法的界限內積極作爲,讓選舉公平公正公開。縣長李進勇說重話「不要以爲我不敢用《農會法》第46條」,要各農會自制。

上午200多名農民前往縣府陳情,其中許多是登記參選農會代表及理事監的參選人,大家手持訴求「農會選舉資格審查應採事前協調,不是事後補救」等手牌。

蘇俊豪直指過去不曾參與農會輔選,這次介入才知根本「烏魯木齊」(臺語意指亂七八糟),目前在朝者目無法紀,「自己人」都已經知道號次並擁有選舉人名冊,欲挑戰的在野參選人竟然都不知道,希望縣府當農民的後盾。

84歲元長老農李長春附和蘇俊豪說法,激動地說「我已經老啊!不怕他啦,把生命豁出去已沒關係」。60歲的農夫李重直指控有現任農會總幹事要尋求連任,老公卻同時登記參選代表和理事,完全沒有利益迴避。

「我們什麼都沒有,是赤手空拳在跟人家拚!」蘇治芬指出,民進黨中央下達農會輔選任務,雖然艱難,大家還是很努力,希望縣府在法的標準及上限內,可以更積極的作爲。按規定本月19日前各農會就應將所有參選人審查資料送縣府,但相關流程嚴重延宕,縣府應戮力補救,而非消極任憑農會技術性拖延。

蘇治芬強調,況且需要法院等各單位配合應事前協調,而非事後補救,因不能損及選舉權益或造成不公等情事,結果就有人可以拿到號次和選舉人名冊,有人則拿不到,而非農會「自己人」根本不曉得誰的徵信尚未齊全,又爲何尚未齊全?《農會選罷法》第11、16條修正,最重要精神是以利申請選舉人名冊,在法的授權下主管機關有義務積極且實質監督,而非消極監督,才能彌補在農會改革過程中的不公平現象。

李進勇說,已催促縣警局及地檢署完成參選人素行徵信審查,地院則完成80%,懇託盼明日全數完成,讓參選人最晚在25日可以申請到選舉名冊。對於東勢鄉農會無視法院裁定及相關法律規定,「不要以爲我不敢用《農會法》46條(即解除總幹事、理事長職務等)」。

由於接下來即農曆春節,唯恐許多農會繼續拖延,蘇治芬要求縣府若地院資料都完成審查,馬上通知農會專人領取並通知候選人,讓選舉名冊務必當天就能提供給候選人,俾符合修法的精神。

即將接任副縣長的社會處長丁彥哲表示會指示農業處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