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吃緊 日本擬取消核電運轉年限

日本政府考慮取消核電廠運轉的60年限制,應對能源供應緊張問題。圖爲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和核污水儲水罐。(新華社)

日本政府正考慮延長核能發電廠的運轉年限。日本經濟產業省正研擬草案,計劃乾脆取消目前核電廠60年的服役年限,只要反應爐通過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NRA)的安全審查,核電廠將能無限期運轉。日本政府的目標是在年底前彙編新規,並將相關法律修正案在明年提交日本國會批准。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日本經濟產業省已開始研究廢除核電廠運行壽命限制60年的提案。內容是隻要日本經濟產業大臣決定繼續運行核電廠,及通過日本核監管局的審查,核電廠將被允許運行60年以上。

受俄烏戰事影響,日本面臨能源供應吃緊及成本飆升的情況。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今年8月承諾重啓更多閒置核電廠,並考慮延長現有核電廠使用年限,以實現穩定電力供應和電力脫碳。日本政府在14日的內閣會議上也敲定《燃氣事業法》修正案,在有必要時將針對大企業使用天然氣新設限制令。

目前日本《核反應爐管理法》規定,核電廠運行期限原則上爲40年,最長爲60年。因2011年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後,安全法規的管轄權從日本經濟產業省移交給NRA。核電廠的60年運轉期限也是在此時首次確立。但近來許多日本電力公司已向NRA申請延長運營。如九州電力公司方於12日申請將川內核電廠兩座反應爐延役,關西電力公司和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日前也提出類似要求。

根據日本經濟產業省的提案,將在《電力業務法》和該省管轄的其他法律中重新制定延長運營的規定。NRA仍將繼續負責最終批准,但經濟、貿易和工業部門也將參與一系列決定。

報導指出,日本政府和自民黨等執政黨對取消核電廠運轉年限仍持謹慎態度。因爲這代表執政黨和在野黨在福島事故後達成、促進監管分離的原則同樣將被取消。因此在原則上不改變40年、最長60年的規定情況下,將地震後的停工期從運營期中排除,從而延長運營期的作法,是目前比較可行的選項。

日本目前有33座核電廠。有4座已運行40多年,並已獲准延長至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