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室內停車空間得選設自動撒水設備

內政部於今(11)日部務會報通過《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修正草案,爲使汽車修理廠、室內停車空間及升降機械式停車場等室內場所,發生火災時,能有效降低火災擴大延燒風險,除原訂得選設水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等滅火設備外,新增得選設自動撒水設備。(示意圖/內政部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電動車如起火難救,內政部於今(11)日部務會報通過《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修正草案,爲使汽車修理廠、室內停車空間及升降機械式停車場等室內場所,發生火災時,能有效降低火災擴大延燒風險,除原訂得選設水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等滅火設備外,新增得選設自動撒水設備,以因應如發生電動車火災時,第一時間即可偵測自動撒水降溫侷限火勢,更周延守護民衆生命財產安全。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也考量惰性氣體及鹵化烴等潔淨藥劑滅火設備,能有效降低防護空間裡的氧氣濃度、阻斷燃燒連鎖反應等滅火性能,目前國內設計與技術純熟,已普遍設置於電信機房等場所,但現行使用須經內政部消防技術審議委員會審議,耗時較長。

爲提升審查效率並將審議程序法制化,因此於設置標準增訂惰性氣體及鹵化烴滅火設備設置、藥劑儲存容器及配線耐燃耐熱保護等規定,方便消防專技人員規劃施行,同時也明定由地方消防機關逕行審查,以簡化審查程序。

內政部指出,《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佈施行。

內政部補充,另爲因應室內停車空間既有泡沫滅火設備,變更爲自動撒水設備的設計需求,以及地方消防機關審查惰性氣體及鹵化烴滅火設備的圖說審查及竣工查驗需求。

消防署已着手研擬相關技術指導原則及審勘注意事項,後續將辦理系列講習,加強各地方消防機關審查效能,並結合消防公協會共同推廣消防設備人員交流訓練,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舉辦研討會,以鞏固國內消防工程設計水平,營造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