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衣精品店老闆猛摸女店員腰臀 辯「家庭式管理」挨告

內衣精品店老闆猛摸女店員腰臀,辯「家庭式管理」挨告。(達志影像)

在基隆開設一家女性精品內衣店的男子,趁女店員不注意時,兩度在收銀臺後方,用手撫摸女員工的腰部及後背,不斷上下游移,還假借要替女員工按摩,在試衣間內突然「滑進」胸部慶親吻,女員工事後相當害怕,向同事及主管控訴自己遭老闆性騷擾,事後還罹患憂鬱症,法官調查後,僅確認老闆友摸其腰部,但試衣間部分,因爲沒積極證據,因此仍判刑騷擾成立,判拘役80天,可易科罰金。

根據判決書記載,女店員控訴,男方爲基隆某內衣精品百貨店負責人,民國108年4月18日,在店內櫃檯結帳處,趁她不注意時,兩度後方伸出左手在女店員後腰上下游移撫觸,讓女店員受到極大驚嚇與害怕,於是向同事及隔壁店家好友說自己遭到性騷擾,事後對老闆提告。

老闆出庭時,坦承有用左手拍、碰觸甲女背、腰部,但矢口否認有何性騷擾之犯行,還辯稱是要幫她加油打氣,而且當天看到女員工身體不適,還替她在試衣間按摩,甚至對所有的同事都是用愛心來互動,都是用家庭式的管理方式。當天純粹是用關心的心情協助女店員,沒有性騷擾。

法官傳訊女店員同事,同事證稱,「我跟受害者是同事,當天她有打給我,她跟我說她剛剛發生一件很恐怖的事,我有跟她說那你要不要趕快跟主管講。另一名同事也證稱,「當天下午4時30分我收到女店員傳訊息,我馬上回電話給她,我說我人剛好在基隆,馬上過去。後來我送女方回家後,立刻打電話回報我的主管。」

法官審酌,男老闆欠缺尊重他人性自主權之觀念,趁女店員不及抗拒之際,對她性騷擾,侵犯她身體隱私,且女方於案發後罹患憂鬱症造成女方心理受創,且男方犯後始終否認犯行,雙方未能達成調解,因此判拘役80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