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區比特幣機臺洗錢 1年經手逾3億元

莊嫌在北市鬧區設置BTM機臺,成爲詐團洗錢管道。(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42歲莊姓男子去年以幣商公司名義,自海外進口BTM比特幣機臺,設置在全臺各地鬧區。但警方發現,莊男涉嫌與詐團合作,詐團要求被害人至機臺購買比特幣,或指揮車手拿贓款去購買,莊男從中抽取12%手續費。刑事局將莊嫌查緝到案,查扣到5臺BTM,依洗錢罪嫌送辦,初估莊1年來經手金額逾3億元。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日前分析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報案資料,發現有6名被害女子遭假交友愛情詐騙,並聽從歹徒指示到北市西門町、頂好商圈等地的BTM機臺,掃描詐團提供的QR Code再存入現金購買比特幣,共損失421萬元。

警方調查,莊嫌從多年前開始買賣比特幣,還因爲沒交付比特幣給買家吃上詐欺官司。去年中旬,莊嫌以成立幣商公司爲掩護,以每臺約20萬元的價格,引進10臺冰島製造、名列全球3大BTM製造商的比特幣機臺,設置在北市、桃園、臺南、高雄等地的熱門商區。警方在機臺附近埋伏,發現每天約只有5名客人,且大多是熟女,懷疑可能也落入詐團的愛情陷阱。

警方發現,莊嫌未依《洗錢防制法》及《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規定,向金管會提報法令遵循聲明書、也未實施確認客戶身分等防護措施,公司卻僅被金管會列爲輔導對象,沒有勒令停業或開罰,任由被害人或詐欺車手,持續將不法款項存入BTM兌換虛擬貨幣,凸顯機臺無權責機關管理的漏洞。

專案小組日前將莊嫌查緝到案,查扣被害人曾經操作過的5臺BTM機臺、贓款238萬8500元等贓證物,發現莊嫌還加入詐騙集團羣組,在羣組中公然推播其BTM服務,協助將贓款、網路博弈賭資轉換成加密虛擬貨幣,並從中收取交易金額12%的手續費,遠高於國內外大型幣商僅收取千分之0.5至千分之1手續費。警詢後依洗錢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