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人間蒸發 檢警逮弟 法院釋放

臺北市信義區楊姓男子去年在自家失蹤,檢警大舉搜山找尋失蹤者下落,都毫無所獲。(警方提供)

57歲楊姓男子去年返回鬆德路豪宅後,隨即人間蒸發,檢警一度以失蹤結案,但日前查出楊失蹤後他的弟弟曾前往其住處,且在楊弟住處驗出有楊的微量血跡,14日逮捕檢方復訊後依殺人罪聲押,但臺北地院認爲,楊男犯嫌不足,將他釋放。北檢表示將在收到裁定後再決定是否向高院提出抗告。

臺北市刑大毒緝中心指出,楊姓家族共有10名兄弟姊妹,失蹤的楊男排行老8、涉案弟弟排第9。弟弟老九認爲父母遺留的房產被哥哥侵吞,曾提告,但哥哥獲不起訴處分,疑對此懷恨在心。

去年6月18日,獨居的楊姓哥哥回鬆德路住處,弟弟下午曾前往,待到次日才離開,此後楊男便人間蒸發,楊的姊姊因聯繫不上老八,就向警方報案。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隔日楊的弟弟離開後,曾多次進出哥哥住處,且離開時常提着袋子、紙箱,並多次前往成福路山區,還曾一晚兩度入山;上山時揹着行李袋,下山時揹包則明顯變小,且2個月後還大舉搬家,種種舉動極不尋常。

檢警經多次搜索、偵訊,專案小組還出動警犬搜山、利用空拍機拍照分析地形,甚至走訪附近山區廟宇,追查哥哥是否出家,但都無所獲。檢警未放棄,經連月追查,日前到楊男弟弟家中採證,包括天花板、地板及廁所馬桶及垃圾筒,全部仔細查找,終採得失蹤哥哥的微量血跡,前天拘提楊弟和他的林姓前妻,訊後依殺人罪嫌將楊聲押,林姓前妻則獲限制住居。

北院審理後法官認爲,依檢察官聲押書所列證據,無從得知被害人下落、家中血跡的原因及留下時間?被害人是否遭殺害或於何時遭殺害、弟弟登山所攜帶物品爲何或與被害人有何關連性等,檢方證據都無法認定弟弟涉犯遺棄屍體和殺人等罪,訊後駁回羈押聲請予以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