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追求正妹不成 羣組標註「她與人夫有一腿」下場慘了

賴姓男子想追求女子不成,竟造謠她跟已婚男子有一腿遭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

賴姓男子參加溯溪活動時結識1名女子,他有意追求對方,多次邀約出遊但都被拒絕,未料賴心生不滿,竟在溯溪羣組上公開標註女子「有老婆的不要碰」、「將心比心,妳跟別人老公出去玩,人家老婆做的要用死要活」,女子報警提告,法官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賴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賴姓男子因溯溪活動而認識小庭(化名),賴男想追求她,從去年12月起,多次邀約她一起溯溪,甚至直接到小庭家樓下,想與她見面,但小庭均未同意。未料,過沒多久,賴男就在溯溪羣組中標註小庭,併發布訊息稱:「有老婆的不要碰,不要刪除對話紀錄」、「將心比心,妳跟別人老公出去玩,人家老婆做的要用死要活」、影射小庭與另位人夫有不正常往來關係,小庭報警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賴男否認有跟蹤騷擾或散佈文字誹謗犯行,辯稱,他聯繫小庭只是要拿回裝備、會說她跟別人老公出去,是人夫的太太跟他說的。

但法官認爲,張男對小庭實施跟蹤騷擾,使女生處於不安環境中,影響日常生活,並散佈貶抑小庭名譽的文字,所爲實屬不該,因此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賴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