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花3萬元開房「嫖妓2次」 女子怒要求五星級飯店負責
▲王小姐稱,飯店提供的按摩服務是性交易。(示意圖/CFP)
記者廖翊慈/綜合報導
吉林長春一名王小姐近日報警表示,男友入住長春福朋喜來登酒店,撥打了房內的按摩電話後,花費了6700元(人民幣,下同,約臺幣3萬元)進行了2次嫖妓。她認爲,身爲一家五星級飯店,應該就此事負責。飯店方對此否認,「我們一直是正規經營。」
據《瀟湘晨報》報導,福朋喜來登酒店的一名工作人員透露,這是當事人的個人行爲,飯店並沒有提供此類服務,「事後確認過,2位按摩女子不是飯店的工作人員,曹男(王小姐的男友)也不是撥打飯店按摩牌上的電話招嫖,如果飯店真的有問題,飯店一定也會受到相應的處罰的。」
王小姐也表示,已報警處理。警方到場發現,在福朋喜來登酒店807房「未發現」賣淫嫖娼違法行爲。曹男向警方坦承,在807房先後2次嫖妓。警方給予曹某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王小姐曬出的按摩價目表。(圖/翻攝自微博)
王小姐指出,「男友在飯店807房間住宿時,撥打飯店按摩牌上的電話,找到了按摩師,結果是掛羊頭賣狗肉,一共消費6700元,在807房間被拘留了。」
王小姐提供的酒店按摩牌顯示,長春高新益田福朋喜來登酒店,提供肩頸護理等多種按摩服務,並寫有諮詢電話,左下角有一行小字,「由第三人獨立經營」。
福朋喜來登酒店的工作人員表示,警方已經解決了,「那位小姐已經多次給我們造成困擾了,我們一直是正常營業,而且是綠色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