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尾隨心儀女返家「門前搭訕聊天」 趁她轉身突襲抓胸 這下慘了
一名男子尾隨心儀的女子返家,還在家門口抓捏對方的胸部,遭到移送法辦。(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21歲朱姓男子先前搭訕住一名女子A,尾隨對方返回租屋處後,趁聊天之際環抱、抓捏女子的胸部,慘被對方報警提告。士林地院審結,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朱姓男子2022年9月間尾隨女子A返回其租屋處,朱男先在樓梯間搭訕A女與其攀談,隨後趁A女轉身開門之際自後方環抱對方,還以徒手抓捏胸部的方式猥褻得逞,A女意圖以手機向男友求救,卻被朱男奪走,害手機摔落樓梯間,事後A女不堪受辱選擇報警處理,全案才曝光。
對此,朱男接受偵訊時,坦承有擁抱、觸摸A女的胸部,但稱A女第一次被擁抱時並未出手制止他,直到第2次才推開他,冤喊自己是不小心觸摸A女胸部。
士林地院審理時,法官不採信朱男說詞,認爲朱男只爲了逞個人慾望,就做出強制猥褻的行爲,導致當事人的身心受創,考量朱男最終認罪,以賠償35萬元與A女達成調解等情狀,依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