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偷拍小女友裸身泡澡 分手後失控恐嚇「不雅片外流」4罪起訴

何姓男子去年和未成年小女友到摩鐵開房間,持手機偷拍少女泡澡畫面,不料2人分手後,何男涉多次傳訊息恐嚇少女「不雅片外流、每個人色瞇瞇眼神看妳,妳可以接受就好」。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拍攝少年性影性罪、恐嚇等4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何男去年10月間帶着少女到摩鐵,趁少女裸體泡湯,未經同意持手機拍下胸部、下體性影像,少女驚恐喝斥,何男當時稱刪除性影像。不料,何男不滿分手,在少女上班地點涉傳Line訊息恐嚇「忘記跟你說我當初有單眼攝影機」、「妳怎麼傷害我我怎麼反擊回去」、「我說過我可以讓妳離職另外找工作」、「如果有天照片在別的地方出現,每個人色咪咪的眼神看妳,你可以接受就好」、「不雅片外流」等,導致少女心生畏懼。

檢方依訊息對話紀錄、摩鐵監視器等證物,認定何男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及3項恐嚇罪嫌,依法起訴,建請依法加重其刑。

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