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事陪走路回家!亂摸這部位2下 她氣到報警處理

嘉義一名郭姓男子今年7月陪女同事走路回家時,趁隙偷伸鹹豬手襲臀。(示意圖/Shutterstock)

嘉義一名郭姓男子今年7月間陪女同事A走路回家,途中郭男手不安分,2度觸摸A女的屁股,嚇得女同事報警究責。嘉義地院審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等罪,應執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男與A女爲同事關係,今年7月5日晚間5時許郭男陪同A女走回住處,期間郭男竟突然手不安分,亂摸A女的屁股1下,嚇得A女當場喝斥並將郭男的手撥開,事隔2天,郭男再度趁陪A女回家路上摸A女的屁股,A女不甘遭侵犯,遂向嘉義市警局第二分局報案,全案才曝光。

郭男接受偵訊時坦承犯行,檢察官覈對A女於警詢及偵查期間的指訴情節,認定郭男的自白與事實相符,堪認其涉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罪嫌,且2次犯行犯意與時間都不同,依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嘉義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郭男與A女僅爲同事,卻不尊重女性,乘人無法抗拒之際觸摸臀部,欠缺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尊重,造成A女心理不安全感與陰影;考量郭男認罪,態度良好,雖有意調解但因被害人無意而未果等情狀,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觸摸臀部之行爲等2罪,各處拘役50日,應執行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