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泰國返臺攜6kg海洛因 綁腰間、大腿遭查獲下場慘了

桃園地檢署依毒品罪嫌將於男起訴。(蔡依珍攝)

于姓男子被運毒集團吸收,3月間搭飛機前往泰國玩6天,返臺時將重達6公斤的毒品海洛因捆綁在腰間與大腿內側,通關時因神色緊張,當場被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關員查獲送辦,桃園地檢署依毒品罪嫌將於男起訴,運輸一級毒品最重恐面臨死刑或無期徒刑的刑責。

26歲于姓男子因緣際會結識陳姓運毒集團女成員,在她指示下,今年3月13日晚間搭乘飛機前往泰國,下塌入住指定飯店,之後就在運毒集團成員的監控下,獨自在泰國自由行遊玩數天。

4天后、3月17日下午,運毒集團成員將於男帶往一處民宅,並將重達6公斤的一級毒品海洛因,分成2袋綁在於男的腰間與大腿內側,見一切安排妥當,就帶着於男前往泰國機場,交付一支工作用手機後,即讓於男獨自搭乘飛機於3月18日凌晨返抵臺灣。

於男過海關時,疑因太過緊張,舉止有異,引來臺北關關員注意,當場查獲於男綁在身上的2袋、每袋重約3公斤的毒品海洛因,交由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

桃園市調處除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於男移送桃園地檢署外,也循線追查「陳小姐」的真實身分與其他運毒集團成員。桃檢針對於男運毒部分偵結,將他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嫌提起公訴。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一級毒品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得併科3000萬以下罰金,於男恐將面對最高爲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責,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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