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身障運動獎勵金偏低 挨批歧視

市府則迴應說,該運動會因競技性質較低,現有獎勵已達效果。

臺南市今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的獎牌數228面僅次於臺北市,蟬聯團體第2名。市議會教育委員會議員李文正、蔡旺詮及陳怡珍29日舉行座談會,指臺南市的身障運動選手不僅獎金輸人一截,設備也不齊全。像臺北市金牌選手的獎勵金高達18萬元,但臺南市只有6萬元;同時,團體賽、連霸及破紀錄獎金,臺南市也都是6都最差。

此外,臺南市頒發給全運會金牌選手的獎勵金是25萬元,最近代理市長李孟諺還同意提高到35萬元,對照身心障礙選手只有6萬元的金牌獎金,不僅偏低,簡直是歧視。

民代認爲,如果獎金制度及設備不好好檢討,優秀選手遲早都會跑到外縣市。

臺南市體育總會身心障礙運動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有仁也指出,許多身障選手找不到工作,只能靠比賽獎金過活;加上他們與一般人的體能有所差異,比賽時都搏命演出。

蔡有仁認爲,臺南市的福利對選手們來說實在不公平;他舉例說,一位選手連續2屆拿金牌,在臺北市約有150萬元獎金,但在臺南卻不到20萬元,差距將近8倍;最近已有4名選手被挖角,市府該好好重視。

對此,教育局迴應,指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因競技性質較低,目前的獎勵方式已擴大獎勵對象及達到鼓勵效果;至於議員建議提高獎勵金,仍須整體衡量各類競賽的性質再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