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劈腿人妻女同事「求來55張裸照」 轉給老婆雲端備份...要小三10萬or看光!

▲傳裸照給男友卻成爲恐嚇素材。(圖/CFP)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新北市劉姓已婚男子與已婚同事4年前展開婚外情洪姓妻子隔年發現之後,竟私下去向小三要錢,偷偷得手5萬元。洪女1年後更與老公合夥,得手小三55張裸照,恐嚇對方10萬元,不然就要傳給同事。高等法院依恐嚇取財已遂和未遂罪,分別判決劉男4月、洪女8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劉男105年底明知女同事小花化名)已婚,但還是展開熱烈追求,並且順利交往。洪姓妻子發現老公行爲有異,在他的手機安裝監聽軟體,錄下兩人交往的親密對話

之後洪女106年1月某天瞞着老公,私下要求小花「要給新臺幣5萬元,不然要將妳與劉偉杰的錄音檔公佈出來給妳家人知道」。小花害怕事情被揭發,隨即匯款5萬元給對方。

▲男子利用雲端備份裸照。(示意圖/CFP)

這段婚外情之後仍然持續,小花在男友苦苦央求之下,於106年11月中傳了旅遊期間拍攝私密照55張到對方手機。劉男隔年初把女友裸照秀給老婆看,更傳了1張照片到對方的雲端硬碟,進行備份。

之後洪女拿裸照去向小花勒索「我要拿這些照片到妳公司給同事看」、「一次拿出8萬6千元或分期付款10萬元」;劉男之後以LINE傳送雲端私密照截圖,並告知「原價10萬元」與「8.6一次解決這件事」。

小花向友人借錢未果,又擔心裸照被拿給同事看,因此選擇報警。二審高等法院認定,洪女第一階段恐嚇取財已遂,處有期徒刑6月,5萬元沒收;劉男、洪女恐嚇取財罪未遂,兩人各判刑4月,洪女2罪合併應執行8月刑期,皆可易科罰金各12萬、24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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