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跑女廁被抓包 被指偷拍辯稱:男廁馬桶太溼

劉姓男子被控偷拍女廁,他辯稱男廁馬桶很溼,才跑來女廁大便。由於他手機內並未發現偷拍證據,臺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溫姓女子在公共女廁如廁,赫見廁所隔間縫隙露出一隻手機,直覺有人在偷拍,當場報警,逮到裡面的劉姓男子。劉男否認犯行,辯稱因爲男廁馬桶很溼,才跑來女廁大便,由於劉男手機內並未發現偷拍影片或照片,臺北地檢署遂依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警方移送指出,劉男今年1月22日晚間10時許,在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某大樓女廁內,無故持手機從廁所隔板與地板間的空隙,對溫女身體的隱私部位進行拍攝,涉犯妨害秘密罪嫌。

溫女說,她當時進廁所隔間內時,有先往上、往下查看,並未發現異狀,是上完廁所到洗手檯時,驚見劉男將手機放下,把鏡頭對着她,疑似在拍攝。劉男否認犯行,辯稱他突然肚子痛,但男廁纔剛打掃完,馬桶上都是水漬,不得已才上女廁,絕對沒有偷拍。

檢警查扣劉男手機,檢察官並送數位採證室還原鑑定,並未發現任何偷拍的影片或照片,不能只以溫女單一指述,就認定劉男犯罪,雖然劉男在女廁大便,還把手機鏡頭朝上,行爲很不自然,但妨害秘密罪不處罰未遂犯,遂依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