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騎行被碾壓身亡 肇事司機移送檢方引爭議

河北男孩騎行被對向汽車碾壓身亡案件,目前有了新進展。

據司機親友透露,小車司機和小孩家屬間沒有達成協商結果,交警沒有出具責任認定書。目前此案已移送至檢察機關。容城縣檢察院已證實該說法屬實,不過關於肇事司機是否“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工作人員表示不便透露。

這起事故究竟要如何劃分雙方責任?兩個重點值得關注。

事件中,遭碾壓的孩子年僅11歲,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不得騎自行車上路,孩子父親顯然存在嚴重的監護失職。

而且事發太過突然,很多人都認爲小車司機當時根本無法避免。一起交通事故,怎麼就進入了刑事程序呢?

根據此前報道,當地村民反映,事發路段並非公共道路,而是未交工驗收的一段防洪堤。不僅沒有通車,施工方還在沿路多處設有告示牌,禁止施工人員外的一切社會車輛和人員通行。正因如此,本案不適用交通法,不屬於交警管轄範圍,轉由刑警處理。

不過,從目前曝光的行車記錄儀中也能看出,爲了圖便捷,藉此路行駛的機動車輛不在少數,道路兩側也都有騎行者,本身就存在着非常大的安全隱患。

後續有律師分析,本案機動車司機是否要承擔主要責任,要看司機是否明知該道路爲“未正式通車道路”仍強行上路,且看見騎行車隊時,有沒有采取必要、謹慎的措施,如停車、減速等避讓措施。

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這起案件都值得警醒,太多的慘劇意外都發生在無視規則之後。

編輯: 邵晨星

責編: 董亞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