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鬥內女直播主百萬 檢:有陪出遊 不算詐騙

臺北地檢署

30多歲男子癡戀葉姓直播主,1個月內「鬥內」葉女上百萬元,男子父母制止不成,乾脆跑去兩人約會地點堵人,痛罵葉是「詐騙集團」,並控告葉女及直播平臺劉姓負責人詐欺罪,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葉女「拿錢有辦事」,有依約伴遊陪玩,未施用詐術,6日將葉、劉不起訴。

據瞭解,這名男子去年4月間看到葉女的直播後,成爲葉女的忠實粉絲,男子因葉女說各直播主在直播平臺上比賽,希望粉絲幫忙沖人氣,男子因此陸續花費100多萬元購買點數鬥內。

父母發現兒子的鬥內行爲後,勸說無效,去年5月間偷查兒子和葉女約會餐敘時間地點,衝到餐廳現場罵葉女「詐騙集團」,葉女雖不再和男子聯絡,但事後男子父母控告葉女及直播平臺劉姓負責人詐欺。

檢察官偵查期間,先安排男子一家和葉女、直播平臺調解,直播平臺同意部分退款,換取撤告。檢察官調查認爲,男子已經成年,且直播主葉女有依約和男子出遊,葉女並無施用詐術情事,葉女、劉男詐欺罪嫌不足,今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