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從大樹到楠梓偷竊得手180元 落網辯稱沒工作
林男(紅方框處)不辭辛勞,從大樹區跑到楠梓區一家餐廳偷竊,偷得180元新臺幣後離去。(翻攝照片/林瑞益高雄傳真)
高雄市楠梓區近來接連發生竊案,警方獲報後積極查辦,於今年1月8日通知涉嫌重大的29歲黃姓男子到案說明。住在大樹區的黃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他辯稱因爲找不到工作,纔會心生歹念去偷竊財物,但只偷得180元新臺幣,已經花完。
楠梓警方1月11日表示,在去年底的12月30日晚間接獲林姓男子家中被翻箱倒櫃,及蘇姓女子的餐廳內財物遭竊,警方獲報後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發現一名可疑男子曾經出入這兩個案發現場。
經查這名竊嫌是黃姓男子,並非楠梓區人,而是住在大樹區,有偷竊前科,他不辭辛勞騎車到楠梓區行竊,路程約17公里。黃男於去年12月30日先騎車行經林男的住處前,見林男沒有關好大門,於是進入屋內翻找財物,由於沒有找到錢財,後來他又到林男未上鎖的汽車及機車置物箱翻找物品,但都沒有收穫。
林男當晚11時許到蘇女經營的餐館前徘徊,趁店家打烊後,進入店內,在餐檯竊得180元后,隨即騎車逃逸。黃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楠梓警方也呼籲,請民衆勿貪圖一時方便,疏於將大門、車輛等處確實上鎖,容易成爲竊嫌下手的目標,請民衆離家時確實鎖上大門,以免遭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