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闖輕軌又撞2車拒檢肇逃 警開11槍國道逮人

高雄市吳姓男子(中)19日凌晨闖入輕軌軌道,上午又在路竹區衝撞2輛轎車和警用機車後逃逸,逼得員警連開多槍,直到吳男開上國道才因車輪遭槍彈擊中就範,吳男犯案動機尚待釐清,全案依法移送偵辦。(圖/ 中央社)

吳姓男子今天凌晨闖入高雄輕軌軌道,上午又在路竹衝撞2輛轎車和警用機車肇逃,逼得員警連開10槍,直到吳男開上國道才因車輪遭擊中1槍始就範,全案依毀損、妨害公務罪送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下午發佈新聞稿說明,62歲吳男凌晨近3時駕車前往苓雅區三多二路、凱旋二路口撞擊損壞輕軌「禁止進入」標誌牌後,闖入輕軌車道,期間甚至還回轉,最後才又左轉三多二路離去。

警方調查,吳男凌晨闖入輕軌後,上午9時多又在路竹區復興路衝撞2輛轎車後逃逸。員警獲報趁他的車輛行經路竹區大仁路與仁愛路口停下之際上前喝令停車,但吳男反而衝撞警用機車逃竄,員警沿路追緝至阿蓮區中正路與民權路口再次試着攔停,但對方仍不就範,只得拔槍朝輪胎連開10槍,卻仍遭吳男趁隙逃脫。

吳男駕車沿國道3號田寮交流道駛上國道,但卻自行擦撞護欄,員警經喝止停車遭拒後,再朝右後車輪開1槍,這才破窗將吳男逮捕。過程中雙方皆未受傷,吳男酒測值爲0,犯案動機待釐清,全案依毀損、妨害公務、肇事逃逸與公共危險等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另吳男闖輕軌軌道交通違規部分,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1項規定告發,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個月至3個月,同時再依大衆捷運法50條1項3款規定(最高可處7500元罰鍰),移由市府交通局裁處。(編輯:孫承武)111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