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霸佔1485坪國有地 卯起來種檳榔36年 下場出爐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南投一名徐姓男子,在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之下,擅自於國有林區土地進行墾殖,自民國73年起,先種植了檳榔樹,隔了幾年後,又擴大範圍種植馬拉巴栗及楠木類,接着又改種植檸檬樹,佔用國有地數十年,總計墾殖面積達0.4912公頃(約1485坪),最終還是東窗事發,近日南投地院最新判決出爐。

根據判決書指出,徐男佔用國有土地長達36年,直到日前非法墾伐一事曝光後,他被依違反水土保持法送辦,而徐男在開庭時,起初還辯稱自己沒有佔用的意思,後來才改口表示,他沒有地上權,也沒有租賃契約,不否認土地是國家所有,由這些話語可知,徐男明明知道自己是違法,但還是擅自於土地上方開墾。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認爲,徐男擅自在國有土地上種植檳榔樹、果樹作物,雖然未導致生態水土流失,但仍有造成危害的可能,再加上他墾殖的時間長,範圍也不小,該行爲實在不應該,不過考量到徐男沒有前科素行尚佳,審結依非法墾殖致水土流失未遂罪,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