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剛斷氣!她直衝農會領光26萬存款 姊妹翻臉提告下場曝光

南投一名林姓女子在前年4月6日母親過世當天,就拿母親印章和存摺將戶頭內26萬全領光,其他姊妹得知後氣炸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

南投一名林姓女子在前年4月6日母親過世當天,就拿母親印章和存摺將戶頭內26萬全領光,其他姊妹得知後氣炸提告;林女辯稱母親住院時都是她在照顧,且姐姐們都有向母親借錢,母親親口答應要把錢都給她,但母親當時的醫院看護員證稱從未聽過此說法,法官因此不採林女說詞,判有期徒刑3月。

判決書指出,林女明知母親於民國109年4月6日上午8時27分許過世,母親名下竹山鎮農會帳戶原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須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或授權,才能提領存款,林女竟未經同意,就在母親死亡同一日下午1時20分,拿母親存摺、印鑑章,將戶頭內的26全領光,親屬得知後決定提告。

林女辯稱,該筆26萬母親在醫院時,就告知她由她領出,稱不知道法律規定要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還說農會出納人員說領一點錢可以沒有關係,後來又改口稱其他姐姐都有欠母親錢,對方稱26萬是要補償她,因爲母親住院都是她在照顧;不過當時母親的看護員證稱,死者住院期間很少看到林女,也未聽過死者提及錢要留給誰用或批評其餘繼承人。

法官認爲,林女的說法毫無證據相佐,明顯爲狡辯之詞,因此不予採信。而林女因法治觀念有所不足,損害其餘繼承人得權益,且事後否認犯行,但最後仍將錢存回農會,其態度尚可,因此依僞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