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銀行宣稱買基金有固定收益 投資人留意3話術小心一場空

民衆近來發現在臉書上有人以某銀行名義,宣稱可分得固定利益金管會呼籲,應慎選合法投資管道,以確保自身權益。(圖/記者一中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近來在社羣網站平臺發現有冒用銀行名義,宣稱保證投資人每年可分得固定收益,且本金合約到期後全數發還等話術,讓民衆有所誤解。金管會今(10)日表示,遭冒用名義的銀行已向警察單位報案,同時也提醒投資人應注意慎選合法的投資管道,以確保投資權益。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光熙指出,民衆在Facebook上發現,有人冒用某家銀行的名義,刊登僞造的「擔保投資證」、「信託聲明書」及「共同基金固定收益信託證明」等文件,讓人誤以爲有擔保投資,或是共同基金固定收益等情形,因此民衆打電話向這家銀行詢問,才發現有僞造的問題

根據信託業法第31條規定,信託業不得承諾擔保本金或最低收益率。黃光熙進一步說明,商品相關說明文件如有「擔保投資」及「保證收益」等字眼,請民衆務必提高警覺,向金融機構詢問及查證。

爲避免投資人受騙上當,黃光熙表示,金融機構若遇到有遭冒用名義情事,應立即對外澄清說明,而該銀行也立即向警方報案處理,目前尚未接到有民衆受害,同時提醒民衆在投資前,應確認是否透過合法金融機構,以確保自身投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