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忘鄭南榕精神! 林佳龍:4/7爲臺中言論自由日

鄭南榕於1989年4月7日勇敢拒捕自焚殉難。(圖/翻攝自鄭南榕基金會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6年前,「自由時代創辦人鄭南榕爲追求言論自由,勇敢拒捕自焚殉難;繼臺南高雄宜蘭等地先後將這天訂爲「言論自由日」後,臺中市長林佳龍也在今日宣佈,每年4月7日爲臺中市的言論自由日。

林佳龍今日表示,過去的臺灣曾處於威權統治狀態,言論自由受到相當程度的箝制,而鄭南榕正是爲了捍衛言論自由,拒絕當時執政黨羅織的叛亂罪名,於1989年4月7日自焚殉難;這起事件令人心痛,卻也爲1991年廢除刑法100條的運動埋下種子而萌芽茁壯,同時讓臺灣的民主政治更成熟穩定。

林佳龍也說,「言論自由正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與重要基礎」,因此臺中市政府自今年起,訂定每年4月7日爲「言論自由日」,期盼社會在享受言論自由時,莫忘鄭南榕爭取言論自由的精神

臺中市政府則指出,已於3月30日發佈「臺中市政府言論自由日紀念活動實施要點」,強調言論自由爲人民基本權利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維護,讓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的功能得以發揮。

▼林佳龍宣佈,將每年4月7日訂爲「言論自由日」。(圖/翻攝自林佳龍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