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劈腿3女被抓包 老婆查戶口名簿又見私生子

臺中一名執業名醫10多年前出軌富家千金,當時名醫妻子怒告千金介入婚姻,最終法院判千金要賠50萬元確定,沒料多年後,名醫仍未改偷吃本性,又接連劈腿2女,還與其中1名方女產下1子,妻子申請戶籍謄本,才發現名醫認領這名孩子,氣得妻子對方女提告,法院判方應賠20萬元。

判決指出,名醫和妻子結婚多年,2007年被抓包劈腿富家千金,法院判千金要賠名醫妻子後,原以爲夫妻可以繼續維持婚姻,沒料名醫又劈腿另名林姓女子,妻子再度抓到丈夫出軌,氣得對名醫、林女提告求償,法院判兩人應賠償50萬元確定。

接連劈腿兩女,夫妻感情出現裂痕,最終以離婚收場,兩人生下的孩子則跟着媽媽一起生活,幾年前,名醫妻子帶着孩子要去找阿嬤,卻被名醫不斷阻饒。

妻子懷疑有鬼,申請婆婆的戶籍謄本,才知道名醫早認領與方姓女子生下的孩子,妻子回想名醫跟方女交往時間,2016年兩人還未離婚時,她就告誡方女名醫還沒離婚,沒料兩人仍暗中交往還產子,氣得對方女提告求償50萬元。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時,方女坦承知道名醫當時還未離婚,但他們夫妻離婚前就分居多年,夫妻感情本就不好,名醫離婚時所給付財產已足以填補妻子所受的損害,不應該要求她再賠錢。

但法官認爲,名醫與妻子簽署離婚協議時,雖然條文內容有提及妻子應於1個月內撤回對名醫及小三的任何訴訟,但當時名醫妻子只是針對所有外遇對象撤告,並不知道丈夫和方女有私生子,妻子求償並未違反協議規定,也未超過請求權時效,判方女應賠20萬元。

離婚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