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專案捐款 增聘罹難勇消家屬加入委員會討論

針對明揚大火專案捐款運用計劃,屏東縣社會救助金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20日召開今年第1次臨時會進行審議,會議一開始全體委員先爲災害罹難者默哀1分鐘。(警方提供/林和生屏東傳真)

針對明揚大火專案捐款運用計劃,屏東縣社會救助金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20日召開今年第1次臨時會進行審議,同時增聘4名受災代表及律師、會計師加入委員會討論,初步擬定善款運用範圍包括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教育資助、心理重建、法律扶助等,預期可協助罹難者家屬、傷者及家屬共476人。

明揚大火造成10死109傷,考量受災民衆後續醫療、復健、經濟支持及重建等費用,及迴應民衆愛心,屏東縣政府設立專案捐款,累計至19日捐款共有1萬1056筆、計1億4600萬4493元。

此次臨時會由屏東縣副縣長黃國榮主持,會議一開始全體委員先爲災害罹難者默哀1分鐘。爲妥善運用善款及公開公正透明化,特別增聘6名外聘委員,其中受益代表分別由罹難消防英雄家屬、移工、罹難員工家屬及受傷員工各推舉一位,及律師、會計師各一位。

決議專案捐款運用三大原則,包括各級政府機關(構)依法應負之責任及費用不得以本專款支應;本專款不影響罹難者家屬、傷者依法對第三人得請求或追訴之權利;捐款百分之百用於罹難者之遺屬、傷者及其家屬身上。

捐款用途則包括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教育資助、心理重建、法律扶助和其他罹難者家屬、傷者及其家屬經評估有需求之服務或費用等爲主。

此次會議同時通過受災者法律服務計劃,提供受災者損害賠償請求諮詢服務和後續賠償訴訟費用,也針對受災者、親友、第一線救災人員、目睹救災人員創傷症候羣進行心理生活重建服務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