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7月飲料店禁用「保麗龍杯」!學者揭保麗龍致癌關鍵

據消基會調查,目前仍有手搖飲業者使用保麗龍杯材質。(林良齊攝)

環保署昨天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擬從明年7月1日起禁止所有飲料店提供如保麗龍等發泡塑膠材質的一次用飲料杯,而據消基會調查,目前仍有手搖飲業者使用保麗龍杯材質,消基會秘書長徐則鈺呼籲,在法規上路前,消費者應先做選擇。

據經濟部統計,2020年臺灣手搖飲營業額達978億元,若用1杯50元計算,則全臺一年販售的手搖飲就達19.56億杯。

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系教授麥富德表示,保麗龍在自然環境難以分解,發泡塑膠回收價值低等原因,皆是造成其易棄置的原因,棄置的保麗龍容易對海洋生物造成影響,甚至進入食物鏈中、回到人類的肚子中,甚至會有致癌的風險。

環保署曾經在2013年公告連鎖飲料業者不得使用保麗龍飲料杯,但當年卻因法源及企業反對等原因而夭折,徐則鈺說,環保署昨天預告擬在明年7月1日全面禁止保麗龍材質的飲料杯,「消基會舉雙手贊成」,也呼籲消費者近期選擇飲料時可以選擇不使用保麗龍的手搖飲業者。

至於如果全面採用塑膠杯,那裝填熱飲時是否會融出有毒物質?麥富德呼籲,民衆應多多使用環保杯,以避免可能產生有毒物質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