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店出包!高雄懿品原料遭查「過期4年」 苗栗巧克力雲莊也上榜
食藥署今天公佈「113年度巧克力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圖/食藥署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佈,高雄懿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存放3項逾期食品原料,以及一件未標示有效日期食品,被裁罰6萬元,其中一項原料更過期近4年,業者表示是前一任廚師購買,離職後未繼續使用就放在那;苗栗巧克力雲莊有限公司公館廠,則存放一批共8包研磨綠茶粉,同樣被裁罰6萬元。
食藥署今天公佈「113年度巧克力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說,高雄市懿品股份有限公司存放3項逾期食品原料,分別爲效期至2024年5月29日的「焙爾」耐烤凍紅櫻桃果餡、效期至2024年5月24日的「特級防潮糖粉-雪白」、效期至2021年2月2日的食用紅色六號,以及1件未標示有效日期的「F1特級純白巧克力風味鈕釦」。
高雄懿品違規品項中,食用紅色六號過期近4年,魏任廷指出,業者說明,是前一任廚師購買,離職後沒有使用也未清除,由地方衛生局裁罰6萬元;另外,苗栗縣巧克力雲莊有限公司公館廠,存放一項效期至2024年9月14日的研磨綠茶粉,共8包,地方衛生局裁罰6萬元,兩家業者皆是首次違規。
食藥署表示,本專案總計查覈52家業者,並抽驗45件巧克力原料、15件可可豆原料、6件植物性食用油脂原料及43件成品,檢驗結果均與規定相符,部分業者登錄資料不全或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未臻完善,皆已限期改善完成。查覈421件巧克力產品標示,其中2家業者的3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另查獲3家業者存放逾期原料,皆已由所轄衛生局依法完成處辦。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確保製售食品符合食安法相關規定;GHP不符合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貯存逾期食品則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皆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產品標示如違反食安法第22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違反第28條規定則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今天公佈的,還有「113年健康食品、國產維生素錠狀膠囊狀食品及特殊營養食品國內源頭業者稽查專案稽查結果」,永勝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有3項違規,共被裁罰15萬元,分別爲「爲您好維康維生素D3液體膠囊」成分未標示明膠、「維康維生素D3液體膠囊」成分與查驗登記內容不符,且未標示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福之村維他命C微粒膠囊」成分與查驗登記內容不符,且未完整標示膠囊殼成分。
另外,高雄市「晴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維生素D錠,成分與查驗登記內容不符、維生素C錠成分未標示微結晶狀α-纖維素、維他命B-50錠標示之內容物未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被裁罰6萬元,同一業者還因存放逾期膽鈣化醇,違反食安法第15條規定,裁處6萬元罰鍰。
苗栗縣巧克力雲莊有限公司公館廠,存放1項效期至2024年9月14日的研磨綠茶粉。圖/食藥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