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導魏德聖資產遭查封!郭臺強控欠4500萬 雙方撕破臉

曾出資替知名導演魏德聖拍攝「賽德克巴萊」的中影、鑫鴻國際投資董事長郭臺強,拿出當年魏德聖簽發的4500萬元本票,要求付款,但魏否認雙方有債務關係(魏德聖。本報資料照片)

曾出資替知名導演魏德聖拍攝「賽德克.巴萊」的中影、鑫鴻國際投資董事長郭臺強,拿出當年魏德聖簽發的4500萬元本票,要求付款,但魏否認雙方有債務關係,郭聲請執制執行獲臺北地方法院裁準確定。未來郭可以進一步聲請查封等強制處分。

依法律規定,魏德聖如主張本票系僞造、變造者,於接到裁定後20天內,得對執票人向法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如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 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鑫鴻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郭臺強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指魏德聖在2021年7月7日共同簽發之本票1紙,付款地未載,金額新臺幣4500萬元,利息未約定,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到期日未載,詎於2022年11月30日經提示未獲付款,爲此提出本票1紙,聲請裁定強制執行。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裁定魏德聖在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郭的4500萬元,得爲強制執行,魏德聖擔任負責人的果子電影有限公司提起抗告及再抗告。

魏說,中影公司及果子電影就電影賽德克巴萊製作案,在2011年5月20日簽訂買賣契約書,約定由中影公司給付果子電影4億191萬2100元作爲享有電影賽德克巴萊部分著作權之對價,惟中影公司並未支付足額價金,而本票金額皆已投入電影製作費。

魏稱,電影賽德克巴萊製作完成時轉讓部分視聽著作權予中影公司,雙方間債權債務關係已經清償消滅,長年來該電影權利及發行收益亦由中影公司行使及優先收取,獲利頗豐。

魏說,不料,中影公司竟趁其拍攝影片忙碌之際,要求其簽發係爭本票爲相對人提供擔保,他簽發系本票乃迫於中影公司帳務要求,並非將係爭本票作爲支付債務款項之票據工具,也並無債權債務關係存在,請求廢棄原裁定,但遭北院合議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