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自提國會改革版定案 柯建銘揭重點轟藍白違憲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29日在黨團大會後受訪。(姚志平攝)

國會改革小組召集人吳思瑤批評,民進黨反對在野黨提出違憲擴權的修法,反對超越憲法的修法,修法無法取代憲法精神,捍衛臺灣中國民國憲法精神,也反對立法院成爲司法院和監察院的怪獸。(吳思瑤辦公室提供/遊念育臺北傳真)

第11屆立法院藍綠關注國會改革議題,民進黨立院黨團今提出國會改革修法內容並開記者會,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本次修正條文是最多的一次,經過7次專家小組會議,以嚴肅心情修改法案,這是本會期重中之重,不會提違憲版本;他批評,立委不是無限膨脹,藍白兩黨一直毀憲亂政。

國會改革小組召集人吳思瑤批評,民進黨反對在野黨提出違憲擴權的修法,反對超越憲法的修法,修法無法取代憲法精神,捍衛臺灣中國民國憲法精神,也反對立法院成爲司法院和監察院的怪獸。

吳思瑤指出,民進黨版本特色第一,絕對是合憲、合規、合理可行;第二,絕對是建立權責相符的進步國會,第三,建立專業性提升國會問政職能,落實委員自身紀律。

吳思瑤表示,民進黨修了4個法案,包含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分爲憲政層次人事同意權和法律層次的人事同意權,可以召開公聽會強化社會參與;另外是調查權和調閱權是雙軌化,立法院院會層級可以成立「調查委員會」,各委員會層級可以成立調查小組,不會侵犯人權,是進行一個可調查有限制要保密的調查及調閱權,都是在憲法賦予立法院職權重大關聯者。

吳思瑤說,相關程序不能侵犯國家機關獨立行使之權利,更不會如在野黨想傳誰就傳誰,在野黨版本可以傳個人可以傳企業,路人甲乙都會被國會過當傳訊,嚴重侵犯人權。

吳思瑤續指,接着是完備黨團協商規範,將立法院運作慣例,「逕付二讀之議案,應該交付黨團協商」,因爲黨團發現有在野黨編連這樣慣例都不清楚,那個人叫黃國昌。

吳思瑤表示,另外是《立法院議事規則》,提出2個條文修正,因應有立委把秘密會議攜出,或是予以泄漏,盼能強化秘密會議的規範,如果有攜出或泄漏,涉及刑事責任,移送該管檢察機關,讓秘密會議可以維持秘密。

吳思瑤說明,《立法院組織法》也是改革法案,有2個面向,因應社會發展需求跟國際接軌,新增國會資通安全權責單位,資訊安全處,設資通安全長,會在《立法院組織法》來修正;第二個修法面向是強化幕僚單位功能,法制局和預算中心是協助立委在專業問政上的進行,盼擴大兩個單位納入更多的民間專業人員,在人事聘任上鬆綁。

吳思瑤指出,最後是《立法委員行爲法》要落實自我課責,包含性平以及國會議員自律規範,如果違反有刑責,主張紀律委員會交付院會可以提報司法機關,這都是強化立法委員,維護國會正面形象。

柯建銘批評,臺灣沒有所謂聽證,這是美國國會的制度,硬要移植過來,這個聽證調查權不是有監察院和檢察官的調查權不要誤解,藍營提出藐視國會罪和國會特偵組,讓國會變成大怪獸。

柯建銘說,立法委員有調查權,但在行使職務時,是針對事情的調查權,只有在事上面,沒有對人,所以調查權要講清楚,是針對資料調查,而不是擴張到國會特偵組,希望藍白先搞清楚,不然怎麼寫都是違憲。